品牌起源 “PICASSO”品牌源于20世纪最伟大的艺术家毕加索及其著名画作,并承袭艺术大师不朽的天才灵感及独特个性,是一个代表着艺术、高雅、尊贵和财富的品牌,具有独特的张扬个性及艺术品牌排它性。加盟原则 双方的共同目的是推动“PICASSO”品牌发展、共同获得良好的品牌营运效益。采用公司规定的统一运营模式(店务管理、店铺形象、产品陈列、终端服务等)从事“PICASSO”品牌产品经营活动。开设的专卖店(柜)均须符合公司统一的形象标准,专柜/店中店面积不小于30平米,专卖店面积不小于80平米。合同签定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品牌加盟保证金,单个终端网点缴纳的品牌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,如加盟商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约定,则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将此保证金无息返还。为保障品牌视觉完整及品牌陈列规范,所有新加盟的专卖店(柜),首次订货须由公司统一进行配货,加盟店首次配货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贰万元。
支持力度一. 提供专卖店(柜)运营管理操作完整规范及相应的规范指导。二. 在专卖店(柜)开业前,公司为加盟商制定开业配货及推广方案,且加盟商可派员到公司总部接受标准化业务岗位培训。三. 甲方将提供各种装饰辅助用品;所有新加盟的专卖店,甲方于开业前统一向乙方提供店内所需POP、海报等宣传品,支持额度不超过首批进货额的2%。四. 对于符合公司品牌形象的新装修的专卖店(柜),公司给予加盟商专卖店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贰百元提供装修支持、专柜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壹百伍拾元提供装修支持, 装修支持返还以装修日起算,于每月补货额的5%进行返还(货抵款的形式),直至足额返还完毕为止。五. 为共同维护“PICASSO”品牌统一形象,公司为加盟商免费提供专卖店(柜)装修设计图纸,在装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,公司向加盟商颁发加盟授权证书。